代表性的武器那只有一把屠龙刀,因为,屠龙刀——传奇最负盛名的武器
古代宦官,不都是清朝时无力养家割身的太奸。他们当中更多是被灭国的皇亲国戚的后人。
封建统治者是灭国之后,一要斩草除根的亡国的家族二是要灭绝了他们人纶,成为宦官童贯应该就是此类人物,生性巧媚,状魁梧,伟观视。懂得琴棋书画兵学。受到宋徽宗的赏识,和宰相蔡京的提拔重用。在西北监军,曾击破西夏收临夏,四川,洮州。握兵二十年。权倾一时。是历史上掌控军权最大的宦官。成为检校大尉,太傅。封爵泾国公,楚国公,广明郡王。
掌兵权二十多年后,在的宋金两国缔结成海上之盟协议,金攻辽国中京,而宋军攻辽燕京。
童贯,蔡攸率领宋军二十万国家精锐之师,北伐燕京,种师道率东路军向白沟进发,辛兴宗率西路军向范村进军。辽将耶律达实,萧干领军迎战。宋兵先锋统制杨可世,在兰沟甸被辽兵击败, 辛兴宗领兵也小败于范村,种师道主动率兵退到雄州,辽兵追杀到雄州城下,宋军鏖战雄州,城下血海,投失惨重溃散。
徽宗闻之后对辽战的态度急变,由原来小看辽军,转为是惧恐。急令宣抚司在一二二二年六月十二曰急召大军还师。童贯把失败全责都推给指挥无力的种师道,要将他们贬官或致仕。向皇帝上书, 种师道天姿好杀,临阵肩舆,助贼为谋,以沮圣和 ,不从节制,乞军王法。
王甫为相后,王甫鼓动宋徽宗让童贯蔡攸再次出兵,以刘延庆替种师道,燕京人听宋人再战,都来投降。但刘延庆因种师道血战为国不为有功反而有罪的前车之鉴。畏缩不前。
辽将涿郡守将黄药师,看到辽国已经朝不保夕,率常胜军八干人以涿,易,平三州来降宋,宋朝轻易得两城 成了忘乎所以。赏赐郭药师外。童贯令刘延庆,郭药师率军十万多人渡白沟伐攻燕京。行到良乡就被辽将萧斡打击,驻兵卢沟以南,闭垒不出,两方对峙。郭药师。却自率奇兵六干夜袭燕京,事前也以要求刘延庆其子刘光世领兵去接应他攻入燕京。
郭药师乘夜色攻入燕京,烧杀抢攻不做后路防备,更没有想到与刘延庆对峙辽军快速回援,因而殊死血战。刘光世却违约不至。郭药师在其所部伤亡死过大半后,不得不弃城而逃,仅数骑兵逃回。刘延庆领军本可以趁辽回援燕京远踪打击,但错失大好战机,又在辽将肖斡吹虚扬言又断宋军的粮道,辽国又来大军到来 ,就要全部歼灭宋兵。
刘延庆闻风丧胆,一见敌人火光后,就下令大营,自弃辎重仓惶南逃。土兵开始自相践踏,百余里粮草输重尽弃于道路两旁,到夜里又是自发营啸,一溃干里,宋军在白沟又被辽兵追上,再次大败,退保雄州。
童贯是个权势很大权臣,握有朝中内外军政人事大权, 以太尉的身份为陕西,河东,河北宣抚使,管理枢密院事, 统领武信,武宁,护国,河东,山南,东道,剑南,东川等九镇人马。为太付,泾国公。攻打西夏深入河陇,平定方腊,水陆并进。在统领刘延庆, 王禀,王涣,王惟忠,辛兴忠所部,收复了方腊占领城池,杀灭了方腊,及其妻儿邵氏,儿子方毫,宰相方肥等五十二人的方腊朝廷,歼灭七万多起义军将士。可是在伐辽攻燕京时,他也被部下所累,一生威望甚高,事到临头,也是缩头恐惧,抱头鼠窜。
童贯逃回京城时。徽宗却把皇帝禅让钦宗。钦宗要亲征,要童贯为东京留守,童贯眼中只有徽宗,没有钦宗,抗旨不遵,护卫徽宗一起南逃,还以胜捷军为亲军,早晚守卫他们的住所。人们为此议论纷纷,钦宗先贬其职,后又为树立自家尊严威望,又急忙历数童贯十大罪状,在南雄捉住童贯斩杀,带头回京示众。
应该说童贯是有点真才实学的将领,懂得兵家不少东西。但宋朝的兵将分离,将不专兵,临阵阵图使得君臣猜疑,帅将不和,大战中多次失利,兵溃阵前。不是童贯能够解决的问题,而童贯能够从宦官成为亲信得厚爵,是封建制度本身害人的结果灭亡王国中夲有卓越人才,童贯成为宦官,宦官成为当政,有其因历史独特性,更是童贯自身有历史缘源,无一般人可比。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认为秦始皇是千古一帝。
一、知人善任,选贤举能,完成了统一大业。公元前249年,年仅13岁的嬴政继承秦王位,此时已是战国后期了。战国七雄中,西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积六世(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的发展,已经成为最富强的诸侯国。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22岁,开始亲自执政,先后剪除了长信侯嫪毐和主张“虚君”制的吕不韦两大势力,集中了一切权力。然后,他起用荀况的学生楚国人李斯辅政,重用“为商鞅学”的大梁人尉缭任国尉参谋军事,重新部署了对付六国的战略和策略,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军事行动。公元前236年,他任用具有军事指挥才能、骁勇善战的大将王翦、桓齮、杨端和进攻赵国,开始了历时十五年的统一战争。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间,秦国先后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建立了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今甘肃西部),南至北向户(今越南北部),北据河为塞(长城)并阴山至辽东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帝国。从此,开创了历史的新局面。从秦的统一中,不难看出秦始皇是一位英明的君主。当时,秦国虽然是战国七雄中最强盛的国家,但是如果没有一位英明的君主,就不可能笼络人才,更不要说完成统一大业了。
二、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奠定了一系列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秦统一六国以后,为了巩固,制定了与以往任何朝代都不相同的政治制度。秦始皇规定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称“皇帝”,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一切大权都集中在皇帝手里。政事无论大小,最后全由皇帝裁决。主要官吏也由皇帝任免。他规定皇帝自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礼仪制度。中央设有、九卿等官职,辅佐皇帝。地方推行郡县制。把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叫“郡守”,县的长官叫“县令”,也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郡守和县令负责管理百姓,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这样,就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国家机器。这种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秦始皇的首创,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基本都沿袭了这套制度。此外,秦始皇崇尚“法家之术”,制定和颁行统一的法令。所有的律令都定期向御史核对,不容许错乱和篡改。秦始皇下令将原六国贵族豪富迁至关中、巴蜀,以防止他们的复辟活动。又明令禁止民间收藏武器,销毁没收得来的武器,铸造十二樽金人,陈列在宫殿之前。秦始皇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冲破保守势力、习惯势力的阻挠,大力推行改革,创建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精神,值得肯定。秦亡而百代犹行秦法政。秦始皇创立的郡县一统的、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以及官僚政治体制,被历代延续下来,如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所云“垂二千年而弗能改”。所以明代思想家李贽称秦始皇为“千古一帝”,近代史学家夏曾佑称秦始皇为“二十四朝之皇帝”。
三、重视农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1、在全国确立土地私有制。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令黔首自实田”,即命令土地私有者向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根据呈报的数额,征收田租。这就意味着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得到确认。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提高粮食产量,秦始皇还非常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他支持韩国水工郑国在都城咸阳附近开凿一条沟通泾水和洛水的水渠——“郑国渠”。郑国渠全长一百五十多公里,灌溉田地达四百万亩,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2、采取了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等措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针对当时社会上“车途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情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字虽然都是从甲骨文演化而来的,但由于长期割据,同一个字在各地写法不同,这就妨碍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和联系。秦统一全国后,秦始皇规定以小篆作为全国通行的文字,同时还允许通用比小篆容易书写的隶书。文字的统一不仅加强了各地的经济交流,而且对传播文化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战国时期,不同的诸侯国使用不同的货币。秦统一后,秦始皇规定以圆形方孔的“半两钱”和黄金作为全国统一的货币。这就克服了过去货币不统一的混乱状态,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流。秦始皇还以商鞅规定的度量衡标准作为全国统一的标准,对消除各地割据势力的影响,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秦始皇下令把原来东方六国设立的关卡、要塞、堡垒全部拆毁。以咸阳为中心,修筑了通往东北、华北和东南地区的“驰道”(秦朝的高速公路),这样就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保证车辆畅通无阻。以上措施,不仅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一,而且都促进了经济文化的发展。
晚年在接见埃及副总统沙菲时说:“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因为秦始皇第一个统一、统一文字,修筑宽广的道路,不搞国中有国,而用集权制,由中央派人去各地方,几年一换,不用世袭制度。”
纵观历史长河,从秦统一到1911年清灭亡,两千二百年间,的时期只出现四次:魏、蜀、吴三国鼎立,东晋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时间都不长,加起来只占全历程的20%。而统一的时代有秦、西汉、新(王莽新朝)、东汉、西晋、隋、唐、北宋、元、明、清,合计11朝,时间占总历程的80%。总的说,这两千二百年国家基本上是统一的,这在世界国家发展史上没有第二例。是世界文明古国中一直作为大国延续下来的唯一的国家。秦朝创立的郡县制本身,县一级的建制连同它的名称,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动。原来的郡后来演变为州,为路,为省,现在定为省、市,基本原则依然是秦制。这些都与秦始皇的开创和奠基之功是分不开的。正因为如此,给予秦始皇“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超过他的”极高的评价。所以我赞同赢政是千古一帝的说法。(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我是长河泛舟, 欢迎关注、留言讨论哟!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60岁大寿时,他感叹自己无后,儿媳突然抱着1岁多的男婴,跪在包拯面前:“这就是您的儿子,请您取名。”
包拯,又被称为包青天。
在民间传说中,开封府尹包青天,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上至贪官污吏,下至市井小贼,只要想到他,心里都会升起一股凉意。
他有很多传世案例,什么“狸猫换太子”“铡美案”“血手印”“蝴蝶梦”等等。
只可惜,这些案子,大多来自民间故事演绎、元曲和清代小说《三侠五义》,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件。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从未当过开封府尹。
包拯只是在快60岁时,暂时代管开封府,但也只管了不到2年。此后,宋仁宗非要给他升官,将他调离了开封府。
60岁大寿时,已经痛失爱子、爱孙的包拯,突然被儿媳告知,他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他惊愕之余,开怀大笑,此后,他开开心心,享受了4年的天伦之乐。
64岁这年,包拯视察枢密院,突发疾病,再也没能起来。
几个月后,他就病逝了。
宋仁宗格外伤心。
他亲自前往吊唁,并辍朝一日表示纪念。
他还给包拯追封吏部尚书,并赐谥号“孝肃”,极尽哀荣。
……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虽然,包拯没有当过开封府尹,但他始终铁面无私、两袖清风,是个难得的好官。
他得罪了无数权贵,按理说,他的晚年,难以善终。
但好在,宋仁宗非常信任包拯,无论别人怎么包拯,宋仁宗始终力挺他。
正因为如此,包拯的晚年,过得非常舒适。
包拯28岁中进士,可他的为官之路,却是从38岁开始。
公元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寒窗苦读二十多年,终于成为一方知县。
这是很多读书人的梦想。
但包拯没有赴任。
他上书请求在合肥附近任职,理由是父母年迈,需要尽孝道。
上面很宽容,考虑了包拯的实际情况,将他改任为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
包拯还是不满意。
他觉得离家太远,思来想去,便选择辞官回家,先赡养父母。
其实,和县、合肥之间,相距不过100多公里,驾车不到2小时。
这个距离,真的不算远。
但这是用现在的观念来看的,在那个用双脚走路的时代,100多公里,的确无法在父母面前尽孝。
学成文武艺,卖于帝王家。
在那个读书走仕途的年代,包拯能放弃当官,去赡养父母,真的很不容易。
他真的对父母非常好。
几年后,父母相继离世,包拯就在父母墓葬旁边,盖了草庐,坚持守丧。
守丧期满,当地的父老乡亲,都来劝包拯继续仕途,他才选择进京听选。
公元1037年,38岁的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位于安徽)知县。
他的为官之路,正式开启。
相比其他人,包拯的仕途,走得格外顺遂。
36年间,他接连调任、升任,担任过的的官职,也数不胜数。
他得罪了无数权贵,无数人恨不能抽他的筋,扒他的骨。
但这些权贵,愣是无法撼动包拯分毫,这一切,只因宋仁宗的力挺。
历史上,包拯的结局,算是非常好了。
宋仁宗追封他为吏部尚书,赐号“孝肃”,葬礼极尽哀荣。
他去世时,从中央到地方,许多百姓为他哀伤。
“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包拯38岁入仕,此后6年,先后在安徽、广东当过地方长官。公元1043年,他被宋仁宗安排回京,赐官监察御史,专门负责监督大臣。
在古代,监察御史,几乎相当于皇帝的亲信。
但监察御史,也非常容易。
举个例子。
有一回,宋仁宗的张贵妃,给丈夫吹枕头风,帮着自家大伯,争了一个淮康军节度使。
包拯非常不爽,逮着宋仁宗就各种说。
宋仁宗也知道事情干得不对,但圣旨都下了,要是收回来,他脸面往哪里放呢?
所以,宋仁宗转身就走。
但包拯直接扯住了他的袖子,继续絮絮叨叨,铮铮有词,说什么“受人蛊惑”,搞得宋仁宗十分无奈。
最后,宋仁宗无奈答应悔改。
虽然史书没有记载,张贵妃对此什么态度,但她的心里肯定不舒坦。
而此事以后,整个汴京城的皇亲国戚,对包拯就是——
“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可以想象,包拯的一生,也一定会被很多人记恨。
但宋仁宗始终力挺包拯。
无论谁包拯,他都不曾对包拯发难。
而包拯给他的建议,也基本得到了践行。
宋仁宗对包拯的力挺,并不是无迹可寻的。
如果你是宋仁宗,你对包拯,也会非常厚待。
因为包拯是真正为民、造福社会的能臣。
包拯回京城以后,就开始恪尽职守,尽监察御史的职责。
他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王逵。
王奎曾多次担任转运使。
任职期间,他多次巧立名目,剥削百姓,中饱私囊。
百姓一旦不满,开始反抗,他就直接用酷刑,滥杀许多无辜百姓。
包拯了很多次王奎,锲而不舍。
一次不见成效,就两次;两次不行,再三次。
为了成功扳倒王逵,包拯前前后后,共计了七次。
最后一次,包拯直接对着宋仁宗破口大骂:“你不听我的劝告,就是不体恤百姓,任用酷吏!”
《通史》:“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
包拯一生,的人很多,除了王奎,还有宰相、舒王的女婿、贵妃的伯父……
他铁面无私,从来不管对方来头多大,只要有违官道,就绝不放过。
宰相宋庠对此最有发言权。
宰相宋庠为官七年,不贪不腐,没干过人怨的事。
但包拯直接把他告到宋仁宗面前,认为他七年无功无过,明显是尸位素餐、白拿俸禄,应当予以免职。
由此可见,包拯官员,只看他是否恪尽职守。
贪官污吏是害虫,无所作为、不干实事是蛀虫,都应该去除。
虽然包拯得罪了很多人,但他维护的,一直都是宋仁宗的利益。
他希望国家好,宋仁宗也希望国家好,所以,宋仁宗对包拯格外信任。
北宋时期,文官集团、监督集团的数量,非常庞大。
人一多了,就容易抱团。
许多文官不干实事,监察官也只无关痛痒的小事。
但包拯从来不这样。
他从不结党营私,而且敏锐发觉了官员冗余的问题。
于是,他大力主张改革,主张“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以免蛀虫害虫卷土重来。
他甚至主张废除按察使。
按察使,就是地方上负责官员的群体。
因为数量太多,他们开始“内卷”,揪着细枝末节的毛病,根本没什么用。
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毫无意义的内卷”。
“庆历新政”之后,包拯直言不讳,提了一系列改革建议,解决冗杂的官员、士兵问题。
他的建议,出发点都是减轻国家负担,立足长远。
宋仁宗作为国家统治者,很难不喜欢这样办实事的官员。
因此,包拯提出的大部分举措,他都采纳了。
公元1056年,57岁的包拯被临时任命代管开封府。而后多年,世人们传颂的“开封包青天”也基本以这段经历为原型。
只不过,现存的正史中,关于包拯断案的具体例子不多。
能查到的史料中,包拯断案,最经典的他早期当知县时的“牛舌案”。
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农民跑到县衙,状告有歹徒割了耕牛的舌头,请求包拯捉拿罪犯。当时,所有的证据,只有失去舌头的牛和农民的一句话。
这个案子,想要直接断案,非常难。
如果是一般知县,他可能会选择倒打一耙,怪农民自己没看好牛,或者直接不受理案子。
但包拯并没有这么做。
他对农民说:“你回家去把家里的牛杀了吧。”
在当时,杀耕牛是犯法的。
于是,次日,另一位农民跑过来,举报前一位农民杀了耕牛。
包拯心中了然:此案已破, 割牛舌的人,已经自投罗网。
这是非常经典的利用人心断案。
在宋朝,牛是耕种的劳力,不允许肆意杀。而割牛舌这种事情,基本无利可图。
所以,包拯认为,这件事极有可能是怨家所为。
他让牛主人去杀牛,目的就是让怨家看见。
既然是怨家,他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一定跑去府衙状告。
其实,从“牛舌案”也可以看得出来,包拯是个真正的好官。
他断案不用酷刑,不愿冤屈一人,只会尽心尽力去处理。
要么,他找到证据,实锤断案;要么,他用智谋,以智取胜。
一句“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背后藏着的,是包拯的智慧。
宋真宗时期,宋朝与契丹签下了“渊之盟”,每年给契丹钱财物资以包拯和平。
宋朝经济发达,武力较弱,单纯从“划算”角度考虑,用区区物资换取和平,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当时的文官集团和达官贵人们,也都坚持“以和为贵”。
但是,包拯多次上奏朝廷:“用钱交两国之好,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关键还是要练好兵力,以备不时之需。”
“以古揆今,未有恃盟好,舍武备,而不为后患者。”“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
有一次,包拯奉命出使契丹,被契丹官员为难:“听说雄州(北宋边境城市)最近新开了便门,是想引诱我的叛民,来刺探我们辽情吗?”
包拯不紧不慢地回了一句:“你们涿州也曾新开城门,要是刺探军情用得着开便门吗?”
契丹官员一听,只能尴尬地陪笑脸。
在和契丹交往的过程中,包拯深刻意识到宋朝边境国防问题。
于是,包拯多次上书建议,重视武力、强练兵力,并改变北疆的兵力布局,分摊到黄河沿线重点城市,一旦发生情况,既能及时北上,又能守卫京师。
只可惜,北宋重文轻武的传统太过深重,包拯的建议根本没有得到执行。
多年后,金兵南下,畅通无阻打开开封大门,连带着宋朝皇帝一起掳走,灭掉了北宋。
除了刚正不阿,包拯还十分廉洁。
他对自己要求严格。
达官贵人请托、拉关系,他坚决不去;商户富贾请吃饭,他会严肃表示拒绝,以避免来日麻烦:
“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取自《通史》)
这样铁面无私的包拯,宋仁宗自然非常信任。
包拯自己有能力、足够清白、铁面无私,哪怕是极盛之时,他也“不持一砚归”,旁人想攻击他无处下手。
他遇上宋仁宗,一生备受信任,是他能善始善终的第二个原因。
若是没有宋仁宗的力挺,包拯也很难有一个很好的结局。
正如包拯唯一传世诗中所写: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其实,包拯从来不是“神”,不能三头六臂、掐指断案,他只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青天”。
包拯的晚年,最痛心的,莫过于香火断绝。
他55岁痛失爱子,儿媳崔氏只有21岁,刚新婚2年。
包拯不忍心让她一辈子守寡,便主动告诉她,愿意将她“还宗”,可另觅良缘。
但是崔氏不肯,她“蓬垢涕泣出堂下”,并对包拯说:
“翁(指的是包拯),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荐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他也。”
此后,崔氏守着刚出身不久的儿子包文辅,誓死不价。
只可惜,包文辅在5岁那年,意外夭折。
包拯先失去爱子,再失去孙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可以想象。
但此时,他最先做的,是告诉儿媳,他不介意她改嫁。
崔氏的母亲,也劝崔氏改嫁:“夫死守子,子死何待?”
但是崔氏坚决不从。
崔氏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朝廷也授封她为寿安县君,知庐州事张田还特意撰写了《崔节妇传》。
幸好,老天爷可能不忍心让包拯绝后。
包拯以前有个媵妾孙氏,但是脾气不好,经常和包拯吵架,后来就被送回了娘家。
谁曾想,孙氏已经怀孕了,回家后不久就生下了儿子。
儿媳崔氏最先知道这件事,赶紧去把孩子抱回来,并在60岁大寿时,告诉了包拯。
晚年得子的包拯,非常开心,给这个孩子取名包綖(后改名为包绶)。
包拯去世后,崔氏一直抚养着这个孩子。
包拯去世后,留下了37字家规,振聋发聩。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毅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这句话的意思,是后代子孙,若是当官时贪赃枉法,不得放归本家,去世后,也不能埋在包家祖坟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短短八个字,也能看出包拯的格局。
他的幼子包绶,后来当了大官,成了宰相女婿,历任将作监丞、国子监丞、汝州通判等职。
他继承了包拯的志向,一生刚正不阿,清苦守节。
包绶是在去潭州任职的路上病故的,他的箱子里,除了诰命、书籍、文稿外,没有留下多余的一文钱。
以上,就是包拯的结局了。
不得不说,他真的值得我们后人的尊敬。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